《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十一屆第六號]
日期:2018-11-20《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08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火災預防
第三章 消防組織
第四章 滅火救援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訂,2009年5月1日起施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