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6 10:39來源:人民網分享
井下運送工人的巷道
本報訊(記者 郭琳琳)2月23日上午8時20分,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西烏旗銀漫礦業公司人員運送車輛往井下運送工人過程中車輛發生事故。2月25日晚間,據央視新聞消息,事故責任人目前已有10人被刑事拘留,其中1人取保候審。
據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政府網站消息,2月24日凌晨,錫林郭勒盟“2·23”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介紹稱,2月23日上午8時20分左右,西烏旗銀漫礦業公司通勤車往井下運送工人途中,車輛失控,撞向輔助斜坡巷道,造成重大運輸安全事故。
事故發生后,錫林郭勒盟迅速成立了以盟委書記羅虎在為總指揮的“2·23”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建立統一調度、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下設醫療救治、善后處置、安全保衛等4個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所有受傷人員已在錫盟醫院和錫盟蒙醫醫院安排救治。自治區派駐的第一批專家組已于23日19時30分抵達,并開展相應的工作,第二批專家組于24日早晨到位。截至昨晚,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傷,醫護人員正在對受傷人員進行全力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調查。
在事故發生后,應急管理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部黨組書記黃明在指揮中心與內蒙古區、盟應急管理廳局負責人調度連線,要求全力搶救傷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嚴肅依法追責。要求舉一反三,堅決整改隱患,加大各類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嚴防節后事故反彈。應急管理部副部長付建華已率工作組趕赴現場,全力指導協助地方開展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25日,央視新聞消息稱,應急管理部安全生產基礎司司長裴文田披露涉事企業:車輛為非法購買,事故發生時嚴重超員;違反安全設施設計規定,將錯車斜坡道運用于人員運輸;管理上以包帶管,將安全責任轉嫁給承包單位;嚴重違反停產復工要求。25日晚間,據央視新聞消息,西烏旗銀漫礦業公司“2·23”安全事故責任人目前已有10人被刑事拘留,其中1人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