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中央企業:
2019年10月15日11時10分左右,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陸川縣北部工業集中區的廣西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以下簡稱廣西玉林“10·15”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傷。經初步調查,該企業作為鑄造機械制造類企業,違規擅自建設化工項目,盲目進行試生產,其樹脂車間一臺10立方米常壓反應釜(產品為酚醛樹脂,主要原料為苯酚和多聚甲醛)在試生產期間突然發生爆炸,詳細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此外,10月11日陜西省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發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10月15日遼寧省朝陽市金垚化工產品有限公司在設備搶修時發生硫化氫氣體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國慶節之后已接連發生3起涉及危險化學品的較大事故,再次突顯了今年以來全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極其嚴峻復雜的安全生產形勢,在國務院安委辦持續部署開展化工安全執法檢查、明查暗訪、危險化學品“排險除患”專項行動,特別是連續督促提醒各地區、各有關企業抓好國慶節后復產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情況下,仍然發生以上事故,性質影響惡劣。特別是廣西玉林“10·15”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問題:一是事故企業法治意識十分淡漠,巧立名目逃避監管,在未履行申報、備案手續情況下,擅自建設化工生產項目并組織試生產,安全措施缺失、風險失控釀成事故。二是地方安全監管存在盲區漏洞,事故企業未在化工園區,按照工商登記信息不屬于化工企業,但實際上違規建有化工裝置、使用危險化學品,地方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摸排不全面、不徹底,歸口管理職責不明確,對事故企業躲避監管、非法建設生產的行為失察。三是地方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固不落實,招商引資把關不嚴,事故企業酚醛樹脂生產項目來源于廣東東莞,因環保壓力大而轉移至廣西,地方盲目承接埋下安全隱患。為深刻吸取近期有關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勢頭,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立即組織對可能涉及化工項目的企業進行全面風險摸排,逐一落實監管責任
各地區要立即組織對轄區內所有可能涉及化工項目的企業開展全面、徹底的摸底篩查,重點排查冠名“生物”、“新材料”、“科技”等類的企業,核查其經營范圍是否含化工生產,實際生產經營活動是否與備案一致,是否違規建設化工裝置等,要特別注意違法租賃廠房或設備代生產以轉移安全風險的行為。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和舉報獎勵,健全完善機制,增強排查和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的有效性。對于發現的問題企業,要認真甄別其行業屬性和風險,逐一明確并落實監管責任,避免出現監管盲區;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確定涉及化工生產與注冊范圍不一致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罰,責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風險隱患;情節嚴重的或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采取停產整頓、吊銷證照、關閉取締等措施。
二、認真抓好國慶節后復產復工安全管理和冬季安全生產工作,嚴防事故反彈
國慶假期結束后,部分企業陸續復產復工,加之四季度歷來是化工危險化學品事故高發時段之一,一旦思想放松、要求降低,極易發生事故。各地區要始終保持高度警覺和高壓嚴管,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認真組織制定復產復工方案,健全指揮機構,加強考核培訓,落實安全責任;對裝置和安全設施進行逐項檢查確認,充分研判復產復工過程安全風險,制定針對性應急預案;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加強現場巡查,確保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嚴禁趕工期、搶產量、超負荷生產,防止復產復工期間事故反彈。要及早部署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企業加強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針對冬季低溫、雨雪、冰凍等不利因素,制定“冬防”方案,強化重大危險源管控,做好防凍、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靜電、防泄漏等工作,加強巡檢,保證各項防護措施執行到位,確保安全。
三、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查漏補缺管控風險
各地區要進一步加大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力度,對照方案10個方面40項任務,對本地區治理成效進行全面評估,未完成的要強化措施、加快進度。特別是要注重源頭準入和風險摸排,要高度警惕淘汰落后產能轉移風險,在招商引資時堅持安全第一,科學論證、慎重選擇,堅決防止不具備安全條件的項目落地;要認真對照國務院安委會印發的《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進一步深入摸排各行業領域、特別是使用環節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動態完善“一張圖一張表”,全面掌握風險分布現狀,健全完善針對性管控措施。要推動各有關部門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不斷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廢棄處置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督促有關企業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扎實做好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