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粵府〔2018〕104號)的要求,我廳對列入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的煙花爆竹批發許可證核發等6項行政許可事項,逐一制定出臺改革后全省統一的管理措施?,F予公告。
附件:1.煙花爆竹批發許可證核發“證照分離”管理措施
2.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核發“證照分離”管理措施
3.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證照分離”管理措施
4.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證照分
離”管理措施
5.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核發“證照分離”管理
措施
6.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安全條件審查“證照分離”管理措施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
煙花爆竹批發許可證核發“證照分離”管理措施
一、實行網上業務辦理
進一步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在線公示行政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等內容,并統一接入廣東政務服務網,實時接受電子監察,實現全程“陽光審批”。申請人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根據網上指引,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提出辦理申請。有關業務辦理進度可以隨時網上查詢。有關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
(二)受理。發證機關在辦事大廳窗口對申請材料作現場要件審查,確定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發證機關應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應當場出具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全部補正后,經確認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方可出具受理通知書。
(三)審查。發證機關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
(四)決定。發證機關審核后,作出是否許可決定。
(五)制、發證。對決定頒發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制作相關許可證,并通知申請人領取。
二、精簡審批材料
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規定,批發企業申請領取批發許可證時,應當向發證機關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對于在線能獲取核驗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一)新領
1.批發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工商預核準文件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3.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登記文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4.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守護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5.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庫區外部安全距離實測圖和庫區倉儲設施平面布置圖;
6.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至少包括《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三項、第四項、第八項、第九項和第七條規定條件的符合性評價內容;
7.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和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二)延期
1.批發許可證延期申請書(一式三份);
2.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登記文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3.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守護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4.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庫區外部安全距離實測圖和庫區倉儲設施平面布置圖;
5.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證明材料(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三)變更
1.批發許可證變更申請書(一式三份);
2.變更后的企業名稱工商預核準文件或者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3.變更后的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三、縮減審批時限
新領(延期):30個工作日,發證機關可根據實際縮減審批時限。
四、推進信息共享應用
依托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進實現省、市、縣三級監管部門之間以及與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共享。
五、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是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深入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預警與防控體系建設,形成全省煙花爆竹安全風險數據庫和安全風險分布圖。按照安全風險高低,在監管內容、頻次等方面對批發企業實施實行差異化監管。二是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全面實施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有效銜接省、市、縣三級監督檢查計劃,避免重復執法;推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機制,提升執法監察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制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三是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將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與項目核準、證券融資、銀行貸款掛鉤等工作,推進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與平臺建設,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機制;試行企業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礦權申請、證券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財政補助、評先評優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經營范圍關鍵字
煙花爆竹、煙花爆竹經營、煙花爆竹批發。
附件2
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核發“證照分離”管理措施
一、實行網上業務辦理
進一步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在線公示行政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等內容,并統一接入廣東政務服務網,實時接受電子監察,實現全程“陽光審批”。申請人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根據網上指引,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提出辦理申請。有關業務辦理進度可以隨時網上查詢。有關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
(二)受理。發證機關在辦事大廳窗口對申請材料作現場要件審查,確定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發證機關應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應當場出具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全部補正后,經確認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方可出具受理通知書。
(三)審查。發證機關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
(四)決定。發證機關審核后,作出是否許可決定。
(五)制、發證。對決定頒發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制作相關許可證,并通知申請人領取。
二、精簡審批材料
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規定,零售經營者申請領取零售許可證時,應當向發證機關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對于在線能獲取核驗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一)零售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二)零售點及其周圍安全條件說明;
(三)發證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縮減審批時限
新領(延期):20個工作日,發證機關可根據實際縮減審批時限。
四、推進信息共享應用
依托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進實現省、市、縣三級監管部門之間以及與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共享。
五、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是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深入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預警與防控體系建設,形成全省煙花爆竹安全風險數據庫和安全風險分布圖。按照屬地為主和安全風險高低,在監管內容、頻次等方面對企業(零售點)實施實行差異化監管。二是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全面實施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有效銜接省、市、縣三級監督檢查計劃,避免重復執法;推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機制,提升執法監察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制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三是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將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與項目核準、證券融資、銀行貸款掛鉤等工作,推進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與平臺建設,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機制;試行企業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礦權申請、證券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財政補助、評先評優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經營范圍關鍵字
煙花爆竹、煙花爆竹經營、煙花爆竹零售。
附件3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證照分離”
管理措施
一、實行網上業務辦理
進一步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在線公示行政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等內容,并統一接入廣東政務服務網,實時接受電子監察,實現全程“陽光審批”。申請人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根據網上指引,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提出辦理申請。有關業務辦理進度可以隨時網上查詢。有關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
(二)受理。發證機關在辦事大廳窗口對申請材料作現場要件審查,確定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發證機關應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應當場出具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全部補正后,經確認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方可出具受理通知書。
(三)審查。發證機關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
(四)決定。發證機關審核后,作出是否許可決定。
(五)制、發證。對決定頒發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制作相關許可證,并通知申請人領取。
二、精簡審批材料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第79號修訂)規定,申請人申請經營許可證時,應當向發證機關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對于在線能獲取核驗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一)新領(延期)
1.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文件(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租賃儲存設施的,需要提交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儲存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需要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
2.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3.安全評價報告。
(二)變更
1.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3.變更后的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4.變更注冊地址的相關證明材料(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5.變更后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及其監控措施的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三、縮減審批時限
新領(延期):30日;變更:10個工作日。發證機關可根據實際縮減審批時限。
四、推進信息共享應用
依托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進實現省、市、縣三級監管部門之間以及與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共享。
五、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是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預警與防控體系建設,形成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數據庫和安全風險分布圖。按照行業特性和安全風險高低,在監管內容、頻次等方面對企業實施實行差異化監管。二是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全面實施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有效銜接省、市、縣三級監督檢查計劃,避免重復執法;推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機制,提升執法監察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制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三是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將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與項目核準、證券融資、銀行貸款掛鉤等工作,推進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與平臺建設,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機制;試行企業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礦權申請、證券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財政補助、評先評優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經營范圍關鍵字
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經營、經營許可。
附件4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
“證照分離”管理措施
一、實行網上業務辦理
進一步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在線公示行政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等內容,并統一接入廣東政務服務網,實時接受電子監察,實現全程“陽光審批”。申請人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根據網上指引,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提出辦理申請。有關業務辦理進度可以隨時網上查詢。有關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
(二)受理。發證機關在辦事大廳窗口對申請材料作現場要件審查,確定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發證機關應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應當場出具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全部補正后,經確認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方可出具受理通知書。
(三)審查。發證機關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
(四)決定。發證機關審核后,作出是否許可決定。
(五)制、發證。對決定頒發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制作相關許可證,并通知申請人領取。
二、精簡審批材料
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第79號修訂)規定,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發證機關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對于在線能獲取核驗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一)新領(延期)
1.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操作安全規程清單;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制件;
4.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或者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5.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報告,新建企業提交有關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規定的文件;
6.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7.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證明文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8.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9.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工商核準文件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10.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11.新建企業的竣工驗收驗收意見書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12.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設施清單。
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企業,除提交上述規定的文件、資料外,還應當提供重大危險源及其應急預案的備案證明文件、資料(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二)變更
1.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2.變更主要負責人的,還應當提供主要負責人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頒發的安全資格證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3.變更注冊地址的,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隸屬關系的,僅需提交隸屬關系變更證明材料報發證機關備案。
三、縮減審批時限
新領(延期):45個工作日,發證機關可根據實際縮減審批時限。
四、下放行政審批權限
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廣東省“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的批復》(國函﹝2012﹞177號),已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核發下放至地級以上市安全監管部門實施。
五、推進信息共享應用
依托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進實現省、市、縣三級監管部門之間以及與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共享。
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是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預警與防控體系建設,形成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數據庫和安全風險分布圖。按照行業特性和安全風險高低,在監管內容、頻次等方面對企業實施實行差異化監管。二是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全面實施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有效銜接省、市、縣三級監督檢查計劃,避免重復執法;推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機制,提升執法監察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制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三是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將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與項目核準、證券融資、銀行貸款掛鉤等工作,推進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與平臺建設,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機制;試行企業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礦權申請、證券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財政補助、評先評優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經營范圍關鍵字
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生產許可。
附件5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核發
“證照分離”管理措施
一、實行網上業務辦理
進一步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在線公示行政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等內容,并統一接入廣東政務服務網,實時接受電子監察,實現全程“陽光審批”。申請人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根據網上指引,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提出辦理申請。有關業務辦理進度可以隨時網上查詢。有關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
(二)受理。發證機關在辦事大廳窗口對申請材料作現場要件審查,確定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發證機關應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應當場出具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全部補正后,經確認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方可出具受理通知書。
(三)審查。發證機關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
(四)決定。發證機關審核后,作出是否許可決定。
(五)制、發證。對決定頒發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制作相關許可證,并通知申請人領取。
二、精簡審批材料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7號,第79號修訂)規定,企業申請安全使用許可證時,應當向發證機關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對于在線能獲取核驗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一)新領(延期)
1.申請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新建企業的選址布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規劃和布局的證明材料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3.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清單;
4.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制件;
5.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證明文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7.由供貨單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8.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工商核準文件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9.安全評價報告及其整改結果的報告;
10.新建企業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復制件;
11.應急救援組織、應急救援人員,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設施清單。
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企業,除應當提交上述規定的文件、資料外,還應當提交重大危險源的備案證明文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二)變更
1.變更申請書;
2.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3.變更主要負責人的,還應當提供主要負責人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頒發的安全資格證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4.變更注冊地址的,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三、縮減審批時限
新領(延期):45日,發證機關可根據實際縮減審批時限。
四、推進信息共享應用
依托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進實現省、市、縣三級監管部門之間以及與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共享。
五、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是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預警與防控體系建設,形成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數據庫和安全風險分布圖。按照安全風險高低,在監管內容、頻次等方面對企業實施實行差異化監管。二是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全面實施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有效銜接省、市、縣三級監督檢查計劃,避免重復執法;推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機制,提升執法監察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制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三是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將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與項目核準、證券融資、銀行貸款掛鉤等工作,推進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與平臺建設,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機制;試行企業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礦權申請、證券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財政補助、評先評優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經營范圍關鍵字
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使用。
附件6
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
項目安全條件審查“證照分離”管理措施
一、實行網上業務辦理
進一步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在線公示行政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等內容,并統一接入廣東政務服務網,實時接受電子監察,實現全程“陽光審批”。申請人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根據網上指引,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提出辦理申請。有關業務辦理進度可以隨時網上查詢。有關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按要求填寫申請資料并上傳附件。
(二)受理。審查機關在辦事大廳窗口對申請材料作現場要件審查,確定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審查機關應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應當場出具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全部補正后,經確認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方可出具受理通知書。
(三)審查。審查機關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
(四)決定。審查機關審核后,作出是否許可決定。
(五)制、發文書。對決定頒發許可文書的,審查機關制作相關許可文書,并通知申請人領取。
二、精簡審批材料
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第79號修訂)規定,企業申請相應安全審查時,應當向審查機關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對于在線能獲取核驗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一)安全條件審查
1.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申請書及文件;
2.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
3.建設項目批準、核準或者備案文件和規劃相關文件(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4.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及文件;
2.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制件,若在線能獲取核驗,可免于提交);
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三、減少審批環節
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粵安監管三〔2017〕19號)規定,對規模較小、危險程度較低和工藝路線簡單的建設項目,其安全條件審查實行告知性備案、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實行形式審查。
四、縮減審批時限
安全條件審查:45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30個工作日,審查機關可根據實際縮減審批時限。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粵安監管三〔2017〕19號)規定,對規模較小、危險程度較低和工藝路線簡單的建設項目,當天出具安全條件審查備案回執;5個工作日出具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
五、下放行政審批權限
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廣東省“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的批復》(國函﹝2012﹞177號)意見,已將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下放至地級以上市安全監管部門實施。
六、推進信息共享應用
依托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進實現省、市、縣三級監管部門之間以及與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共享。
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是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全面實施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有效銜接省、市、縣三級監督檢查計劃,避免重復執法;推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機制,提升執法監察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制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二是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將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與項目核準、證券融資、銀行貸款掛鉤等工作,推進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與平臺建設,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機制;試行企業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礦權申請、證券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財政補助、評先評優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
八、經營范圍關鍵字
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抄送:各地級以上市安全監管局。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18年11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