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和煤礦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約談。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桂來保代表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主約談,應急管理部、國家煤礦安監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參加約談。
今年10月20日,山東能源龍口礦業集團龍鄆煤業有限公司發生重大沖擊地壓事故,造成21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發生后,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該事故調查處理實行掛牌督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發出了事故通報。目前,事故調查工作正在依法依規按程序進行。
約談指出,這起事故是今年以來全國煤礦發生的第二起重大事故,損失慘重,教訓深刻。初步分析,該礦在沖擊地壓防治、巷道頂板離層監測、沖擊地壓監測預警、沖擊地壓危險區域勞動組織、安全防護、現場管理等方面存在問題。同時,也反映出當地政府和企業安全生產紅線意識不強,安全風險防控、重大災害治理、巷道布置和支護等工作有差距。
約談強調,黨中央、國務院對這起事故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志對事故應急救援、善后處理、調查追責以及煤礦重大災害防治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嚴格要求。山東省和菏澤市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清醒認識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面臨的嚴峻復雜形勢,進一步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舉一反三,采取果斷措施,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
約談要求,山東省和菏澤市要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認真落實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和部門監管監察責任,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執法力度,嚴查煤礦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要督促煤礦企業按規定開展沖擊地壓傾向性鑒定和評價;要對全省所有沖擊地壓礦井開展安全“體檢”,加大淘汰退出力度,不能確保安全生產的礦井必須停下來,現有技術難以治理的礦井要依法予以關閉;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事故,徹底查清事故原因、性質,提出針對性事故防范措施,嚴肅追究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要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建立煤礦安全警示教育日,健全事故反思機制,推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