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尚勇在10日的發布會上透露,最近,我國將啟動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計劃,重點分為兩個專題九個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
習近平近日就安全生產作出重要指示強調,當前,全國正在復工復產,要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分區分類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4月10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傳達學習了習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克強批示。會議通報了去年以來的安全生產情況,并就統籌做好當前復工復產安全防范工作、扎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安委會主任劉鶴,國務委員、國務院安委會副主任王勇、趙克志出席。
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從根本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強總理和韓正、劉鶴、王勇、趙克志等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制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總方案和2個專題實施方案、9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事故總量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國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高,為全面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主要任務
推動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單位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進安全生產由企業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交;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法制,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持續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重點分2個專題和9個行業領域深入推動實施。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制作完成后報中央辦公廳審定,發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集中觀看學習。中央宣傳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安排中央電視臺和地方電視臺播出專題片公開版。二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安排專題學習,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分級分批組織安全監管干部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輪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三是深入系統宣傳貫徹。各級黨委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黨委宣傳工作重點,精心制定宣傳方案,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形成集中宣傳聲勢。中央和地方、行業主要媒體開設專題專欄。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建設災害事故科普宣傳教育和安全體驗基地。四是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健全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消除盲區漏洞。建立健全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風險。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修訂完善安全設防標準。突出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姜特別重視加強化工、橋梁、隧道、電力、油氣、水利、核電等重大工程和設施安全風險防控,強化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確保萬無一失。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深化礦山安全監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立法工作。六是加強安全監管干部隊伍建設。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出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和標準導則,聯合教育部門加快安全生產學科建設。(應急管理部牽頭,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負責,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一是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加強安全考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企業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全部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二是推動企業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針對高危工藝、設備、物品、場所和崗位等,加強動態分級管理,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實現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類企業建立完善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三是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規范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明確“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業“一張網”信息化管理系統,做到自查自改自報,實現動態分析、全過程記錄和評價,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術設備設施改造等有關財稅政策,重點用于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推進各重點行業領域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通過實施安責險,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廣泛參與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五是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建設,分行業領域明確3年建設任務,突出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日?;?、顯性化,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規范化。六是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完善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告、舉報獎勵和教育培訓等制度,建立健全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監督。(應急管理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賽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治局、中國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沖政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下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 數見》具體方案,推動各項制度措施落地見效。二是完善和落實危險是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分級分類排查治理安全強風險和隱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完成產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三是督促指導各地區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及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研究企業生產過程危險化學品在線量減量技術路線、儲存量減量本方案,嚴格控制涉及光氣等有毒氣體、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扣的建設項目。四是積極推廣應用泄漏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等先進技術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程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五是完善理落實城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關停并轉、退城入園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并持續推進其他有關企業搬遷改造。(應急管理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務1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煤礦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災害精準治理,在“十四五”時期推進實施一批瓦斯綜合治理和水害、火災、沖擊地壓防治工程,研究建立煤礦深部開采和沖擊地壓防治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大重大災害治理政策和資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產能力度,積極推進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全國煤礦數量減少至4000處左右,大型煤礦產量占比達到80%以上。三是堅持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科學劃定開采范圍,規范采礦秩序,加強整合技改擴能煤礦安全監管,對不按批復設計施工、邊建設邊生產的,取消整合技改資格。四是堅持“管理、裝備、素質、系統”四并重原則,推進“一優三減”,規范用工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加快推進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災害嚴重礦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實現智能化,力爭采掘智能化工作面達到1000個以上,建設一批智能化礦井 2022年底前全國一、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煤礦占比70%以上。五是提高執法能力質量和信息化遠程監管監察水平,生產建設礦井基本實現遠程監管監察。(應急管理部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非煤礦山安全整治。一是嚴格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深入推進整頓關閉,2022年底前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4000座以上。二是制定實施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嚴防地下礦山中毒蜜息、火災、跑車墜罐、透水、冒頂片幫,露天礦山坍塌、爆炸等事故,嚴厲打擊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認真落實8部門印發的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落實地方領導干部尾礦庫安全包保責任制,嚴格控制增量、減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頭頂庫”治理,2022年底前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安裝達到100%。四是強化油氣增儲擴能安全保障,重點管控高溫高壓、高含碗井并噴失控和硫化氫中毒風險,嚴防搶進度、搶產能、壓成本造成事故。五是加強深海油氣開采安全技術攻關,強化極端天氣海洋石油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應急管理部牽頭,自然資源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組織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導各地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綜合治理方案,2022軍底前分類分批完成督辦整改。二是針對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點場所,制定實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舊小區、電動車、外墻保溫材料、彩鋼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場所、城鄉接合部、物流倉儲等突出風險以及鄉村火災,分階段集中開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3年整治目標任務,推動本系統單位提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積極推廣應用消防安全勉聯網監測、消防大數據分析研判等信息技術,推動建設基屋消防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2021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2022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應急管理部牽頭,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文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道路運輸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2020年完成15萬公里建設任務,鞏固提升縣鄉公路安全隱患治理效果,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夸陡坡等隱患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推進團霧多發路段科學管控,深化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范工程,推進實施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農村“馬路市場”。二是依法加強對老舊客車和臥鋪客車的重點監管,推動公交車安裝駕駛區隔離設施,進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車車身結構強度、座椅安裝強度,增強車輛高速行駛穩定性、抗假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載貨車動力性能和制動性能,加強對貨車輔助制動裝置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治超信息監管系統,嚴格落實治超“一超四罰”措施,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三是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重點整治常壓液體危險貨物不合規罐車、非法夾帶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2020年出臺實施統一的旅客乘坐客運車輛禁止攜帶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清單。四是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動態監管,督促客運車輛司乘人員規范使用安全帶,嚴格旅游客運安全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對存在重大隱患的運輸企業實施掛牌督辦,持續深化“離危風險企業“終生兼駕人員”等曝光行動。五是加強部門協同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嚴查嚴處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動態監控裝置應裝未裝、人為關閉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清查“黑服務區”“黑站點”“黑企業”“黑車”。(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牽頭,工業和秘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強化可控飛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與危險品運輸等重點風險治理,深化機場凈空保護、鳥擊防范等安全專項整治,督促航空產品制造商加強生產質量體系建設,建立航空i器消防教援真火實訓基地。二是開展鐵路沿線環境安全專項墓治,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落實鐵路沿線環境安全治理各方責任,依法查處違規行為;開展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托運、違規承運危險貨物行為,整治危險貨物儲存場所;開展公鐵水并行交匯地段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安全防護設施設置與管理,全面推進公跨鐵立交橋固定資產移交,嚴厲打擊危及鐵路運營安全的機動車違章駕駛行為。三是加強寄遞渠道安全整治,升級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堅決將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遞物品堵截在寄遞渠道之外;強化寄遞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加強火災、車輛安全、作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遞安全綜合治理,健全聯合監管機制和應急管理機制,嚴格落實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和企業主體“三個責任”。四是加強“四類重點船舶”和“六區一線”重點水城安全監管,開展船舶港口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防控,嚴厲打擊渡船超航線、超乘客定額、超核定載重線、超核定抗風等級冒險航行,加強商漁船碰撞事故防范,以港口客運和危險貨物作業為重點,強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海事監管、航海保障裝備設施、船舶應急設備庫建設,開展航運樞紐大壩除險加固專項行動。五是加強綜合交通樞紐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健全綜合交通樞紐安全監管協調溝通工作機制,強化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設施設備維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設施設備運行可靠性;開展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規施工作業、私搭亂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等危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六是強化“拖網、刺網、潛捕”三類隱患特別突出漁船和漁港水域安全監管,開展以漁船脫檢脫管、船舶不適航、船員不適任和“脫編作業”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漁船超員超載、超風級超航區冒險航行作業行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城市建設安全整治。一是加強對各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將城市安全韌性作為城市體檢評估的重要內容,將城市安全發展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國家、省、市城市安全平自系,推動城市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二是指導地方全面排查挪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等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隱患,依法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排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督導各地整治安全隱患;根據城市建設,技會出現的新情況,明確建筑物所有權人、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以及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三是開展摸底調查,研究制定加強城市老督下空間利用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導意見,推動各地開展綜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臺建設。四是完善燃氣工程技術標準,健全燃氣行業管理和事故防范長效機制;指導各地建立渣土受納場常態監測機制、推動市政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建設。五是指導各地開展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軌道交4工程簧專項治理,依法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六是結合創建國家安全發展示范茲1市,推動解決城市安全重點難點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國輸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危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業園區等功能轉區監管體制機制,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專業執法力量,落實地1方和部門監管責任;推進工業園區智慧化進程,2022年底前園區集約化可視化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源頭管控,規范工業園區規劃布局,嚴格進園入園項目準入,合理布局工業園區內企業,完善公共設施,進一步提升工業園區本質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業園區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開展工業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按照“一園一策”原則,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進工業園區封閉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類工業園區安全隱患,加強倉儲物流園區和港口碼頭等安全管理。五是加強對水運港口口岸區域安全監督,強化口岸港政、海關、海事等部門的監管協作和信息通報制度,綜合保障外貿進出口危險貨物的安全高效運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危險廢物等安全整治。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鑒定,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加快制定危險廢物貯存安全技術標準。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聯單制度。建立部門聯動、區城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加快危險廢物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合理規劃布點處置企業,加快處置設施建設,消除處置能力瓶頸。督促企業對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組織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和隱患排查治理。(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懊焊臍狻?、潔凈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塵等:加強“煤改氣”、潔凈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塵的貯存、處置等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和隱患經排查治理,強化相應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確保人身安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應急時管理部、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上實施方案由相關部門具體制定,其他有關行業領域安全出專項整治方案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化實施方案。
三、進度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按程序報批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和11個專項整治方案;召開全國安全生1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制定實施方案,對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業領域復工復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主客觀原因,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場所、關鍵環節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惠,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結合各地經驗做法特別是總結江蘇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經驗,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國推廣??偨Y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著力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安全生產重要理論和實踐創新轉化為法規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分年度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開展情況,并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匯總梳理向國務院安委會報告,并上報黨中央、國務院;2022年12月,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提請國務院安委會審議后,上報黨中央、國務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層層抓好組織實施,絕不能只重發展不顧安全,更不能將其視為無關痛癢的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黨政領導干部續效考核。國務院安委會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建立國務院安委會主任辦公例會制度,定期研究專項行動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有關部門派聯絡員參加,相對集中辦公,加強統籌協調,開展巡查督導,推動工作落實。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協調推動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規制度。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制修訂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法、煤礦安全條例和道路機動車輛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推動修改刑法有關條款、加大事故前主觀故意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制修訂一批安全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推動設區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推動建立安全生產公益訴訟制度,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企業生產經營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落實事故結案一年內整改評估公開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開級評審管理制度,修訂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辦法和審計監督機制。(應急管理部牽頭)
(三)強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政策體系,強化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經費保障,優化支出結構,簡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防控、事故隱患消除工作傾斜。地市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建立安全風險監測監控支撐機構,加快推進“互聯網十安全監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推行應用執法手冊APP。重點地區扶持建設一批安全生產相關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實習實訓基地。培育發展一批有實力的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嚴格實施評價結果公開和第三方評估制度,防止弄虛作假。在高危行業領域全面實施安責險制度,推動保險機構落實事故預防技術規范,切實發揮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改進監管方式。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檢查,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堅持執法寓服務之中,組織專家組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實行遠程“會診”與上門服務相結合,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主動發現、自覺報告的問題隱患,重點實行跟蹤指導服務。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格問效問責。各地區要加強對本轄區及其有關部門安全整治工作的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安全整治工作的監督,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對地方和有關部門落實情況的監督,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附并將整治情況納入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內容,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實與紀檢監察部門安全生產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查辦工作機制,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堅決問責。對因整治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移交司法部門推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附件:
1.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實施方案
2.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專題實施方案
3.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4.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5.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6.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7.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悟精
8.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動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9.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0.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11.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
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切實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為重點,帶動干部職工、企業負責人和社會公眾,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增強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通過3年時間,實現以下工作目標。一是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實踐要求,自覺對標對表推進工作,以實際行動和實際效果做到“兩個維護”。二是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底線紅線,把安全生產貫穿城鄉規劃布局、設計、建設、管理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三是堅決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堅持黨政同貴、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持“三個發質”原則要求,堅持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切實做到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任務
(一)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專題片以專家解讀、系列訪談和案例升析等方式,全面闡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系統解瓶讀安全發展、嚴守底線、強化責任、依法治理、改革創新、夯實基礎、嚴抓落實等重要內容,體現政治性思想性指導性,增強吸引力感菜,力影響力。專題片制作完成后報中央辦公廳審定,發各地區、各有4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集中觀看學習。中央宣傳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安排中央電視臺和地方電視臺播出專題片公開版。
(二)集中開展學習教育。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支排專題學習,加深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理解,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分級分批組織安全監管干部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輪訓,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作為重要內容,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鮮活事例啟發思考,通過領導干部帶頭講、專家學者深入講、一線工作者互動講,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走深走實。
(三)深入系統宣傳貫徹。各級黨委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黨委宣傳工作重點,精心制定宣傳方案,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形成集中宣傳聲勢。中央和地方、行業主要媒體在報、網、墻、微等平臺開設專題專欄,推出重點報道、學習文章、訪談評論等,深入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各級安委會辦公室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建設災害事故科普宣傳教育、安全法治宣傳和安全體驗基地,在有條件的社區公園、廣場、鄉村服務場所等設置專題展板等,以多種方式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宣講工作,積極推進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要結合曝光安全生產典型問題,強化警示教育,增強公眾安全意識,營造安全生產必須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絲毫放松不得的社會氛圍。
(四)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會議制度,加強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綜合治理,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監管責任,指導幫助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盲區漏洞。各級安委會要制定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考核辦法,督促改進作風狠抓落實。建立健全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落實安全誠信、安全承諾、專家服務、舉報獎勵和輿論監督等措施,督促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在崗在位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安全生產。
(五)有效防范安全風險。圍繞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堅持從源頭上加強治理,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城鄉規劃、產業發展規劃、重大工程項目實施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修訂完善安全設防標準。堅持創新方式加強監管,綜合運用信息化、大數據等現代化手段和“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等傳統段,分行業分領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突出危險化學品、煤合礦與非煤礦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施項整治,標本兼治消除事故隱患。要特別重視加強化工、橋梁、隧道、電力、油氣、水利、核電等重大工程和設施安全風險防控,強化山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組確保萬無一失。堅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結合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單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深化礦山安全監察、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國度家和地方安全生產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風險的制度防線。
(六)加強安全監管干部隊伍建設。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統生籌加強安全監管力量建設,向基層傾斜招錄政策,加大相關保障力度,重點充實市、縣兩級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專業能力建設,出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和標準導則,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分級分類精準執法。要加強安全監管人才培養,組織開展大培訓,通過公務員聘任制方式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聯合教育部門加快安全生產學科建設,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明確具體目標任務、時間進度和責任措施,做好宣傳發動和工作部署。
(二)組織實施(2020年5月至12月)。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組織開展集中學習教育和廣泛宣傳活動,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進行督查。
(三)重點推動(2021年)。著重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制定各級安委會成員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考核細則。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工作開展情況,推動健全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確保重點工作取得顯著進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偨Y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情況,宣傳推廣一批典型成果,加強示范引導,帶動提升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總結形成本專題年度工作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精心組織安排,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溝通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為附件威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二)強化監督考核。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通查和安委會成員單位責任考核“指揮棒”作用,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情況作為考核重要內容,改進優化評價指標體系,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檢驗學習宣傳貫徹成效。
(三)大力宣傳推動。運用多種手段,多層次多角度宣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新舉措新成效,推動工作開展,引導社會各界關心企業安全生產、參與安全發展。
附件2
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年行動專題實施方案
為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扎實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為重點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體系、以建立企業技術和管理團隊為重點的規范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以引入專業化支撐機構為重點的企業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企業安全生產由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實現企業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建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要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線崗位員工覆蓋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業業所有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法治教育,提高全員守法自覺性,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內生機制管建立企業內都安全生產監督考核機制,推動各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
2.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等主要負責人要強化落實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牢固樹立安全展理念,帶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加強全員、全音程、全方位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安全責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應急教授“五到位”。在安全生產關鍵時間節點要在崗有位、盯守現場,確保安全。
3.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內部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制度。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要嚴格落實以師帶徒制度,確保新招員工安全作業。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重點崗位、班封和一線從業人員要嚴格履行自身安全生產職責,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
(二)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團隊。企業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產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機構作,并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企業要持續提升安全管理科學化、業化、規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術團隊。到2021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企業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全部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
2.強化安全投入。企業要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嚴格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堅持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確保足額提取、使用到位,嚴禁違規挪作他用,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嚴格落實安全技術設備設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時更新推廣應用先進適用安全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企業要加強從業人員勞動保護,配齊并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
3.強化安全教育培訓。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崗位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措施,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和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充分利用國家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支持政策,加強企業安全人才培養。到2022年底前,省屬以上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要通過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設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實現重點崗位人員“變招工為招生”。
4.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類企業要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 33000-2016)和行業專業標準化評定標準的要求自主建設,從目標職責、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訓、現場管理、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理和持續改進等八個方面,建立與企業日常安全管理相適應全生產標準化為重點的企業自主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實現產現場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規范化。企業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運行過程中,根據人員、設備、環境和管素變化,持續改進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業及規模以上企業均應評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風險防控機制。
1.建立企業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度。企業要按照有關規標準,針對本企業類型和特點,科學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程法,定期組織專業力量和全體員工全方位、全過程辯識生,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險,做到系統、全面、無遺漏,持續更新完善。按照有關標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評估,加強動態分級學確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實現“一企一清單"。
2.建立安全風險管控制度。企業要根據風險評估的安全風險分級、分類進行管理,逐一落實企業、車間、班組管控責任,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等方面對安全風險進控,達到回避、降低和監測風險的目的。針對高危工藝、品、場所和崗位等重點環節,高度關注運營狀況和危險源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確保安終處于受控范圍內。2021年底前,各類企業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風險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風險警示報告制度。企業要在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分別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確保每名員工都能掌握安全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措施。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要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強化危險源監測和預警。企業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風險管控和報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制度,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風險管控和報告工作全面負貴,要按照安全風險管控制度的要求,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定期向相關監管部門報送風險清單。
(四)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1.加強安全隱患排查。企業要建立健全以風險辨識管控為基礎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記錄、通報、報告等重點環節的程序、方法和標準,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并將責任逐一分解落實,推動全員參與自主排查隱患,尤其要強化對存在重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與政府部門互聯互通的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等方式,及時間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2.嚴格落實治理措施。企業要按照有關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并向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按告;制定并實施嚴格的隱息治理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實現閉環管理。2020年底前,企業建立起完善的隱患持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區和各類企業要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一張網”信息化管理系統,做到自查自改自報,實現動態分析、全過程記錄管理和評價,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業隱惠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五)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社會治理。
1.建立完善企業安全承諾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結合本企業實際,在進行全面安全風險評估研判的基礎上,通過各種方式途徑,向社會和全體員工公開落實主體責任、健全管理體系、加大安全投入、嚴格風險管控、強化隱患治理等情況。要加強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完善和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督促企業嚴守承諾、執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臺包括所有重點行業領城的安全生產承諾制度。
2.完善落實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對存在以隱蔽、欺騙或阻礙等方式逃避、對抗安全生產監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產生重大安全隱患,違規更改工藝流程,破壞監測監控設施,以及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遲報事故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主現故意行為的單位及主要責任人,依法依規將其納入信用記錄,加強失信懲戒,從嚴監管。2020年底前,修訂完成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制度。
3.提升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服務水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篩選一批專業化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支持做大做強,為企業提供高水平安全技術和管理服務;同時加強監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臺技術服務機構評價結果公開和第三方評估制度,確保規范運作,切實為企業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4.充分發揮安責險參與風險評估和事故預防功能。深入推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AQ 90102019),通過實施安貴險,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廣泛參與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2021年底前各地區應急管理部門全部建立安責險信息化管理平臺,2022年底前對所有承保安責險的保險機構開展預防技術服務情況實現在線監測,并制定實施第三方評估公示制度。對預防服務沒有達到規范標準要求、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的責任單位和負責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節嚴重的按照《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納入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并向社會公布。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按照統一工作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進行全面部署安排,廣泛宣傳發動;要結合實際制定細化落實方案,明確具體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及時將落實方案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二)組織實施(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對相關企業情況進行梳理研判,重點分析企業層面目前存在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息的責任鏈條、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問題,結合實際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強化推動重點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機制,不斷推動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重點推動(2021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堅持統籌推進、持續深入、重點突出、務求實效,緊盯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實施等重點目標任務,按照時間進度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結合各相關單位和企業工作開展情況,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健全完善有關法規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項推動落實。結合各地區各單位經驗做法,梳理總結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學習借鑒和全國推廣。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總結形成本專題年度工作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將本實施方案與相關行業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有機結合,統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務求取得實效。要推動企業充分發揮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主體作用,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提升企業自主管理安全生產能力水平。
(二)強化制度保障。制定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提升企業自主管理安全生產的主動性、自覺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鼓勵各地區和企業積極探索,創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實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形成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嚴格監管執法。各地區要把企業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況和開展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加大日常執法檢查力度。要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對未按規定建立企業安全管理體系,未按規定報告風險和隱患,未建立實施企業安全承諾制度,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進行查處。各地區要建立與企業聯網的安全生產信息化系統,通過大數據分析評估,加強線上線下監管。要堅持離執法于服務之中,既要嚴格執法檢查,又要避免簡單化、“一刀切”,對重點企業有關部門要組織專家開展精準指導服務。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有效形式,細化貫徹落實措施,強化分類指導推動,鼓勵相關企業先行先試,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以點帶面,大力推動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企業改進安全生產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持續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附件3
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
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使用、經營、運輸、處置等環節相關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完善落實,消除監管盲區漏洞;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自動化系統裝備投用率達到100%、涉及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率達到100%、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等考核達標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足和城鎮人口密集區的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如期完成,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事故總量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能力。
1.嚴格商風險化工項目準入條件。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源頭管控,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科學審慎引進化工項目。涉及化工行業的省級、市級人民政府和重點化工園區要結合現有化工產業特點、資源優勢、專業人才基礎和安全監管能力等情況,進一步明確產業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產業發展規劃,2020年底前制定出臺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2022年底前,設區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對涉及光氣、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以下簡稱有毒氣體),硝酸銨、硝基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指《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危險性類別為爆炸物的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要嚴格控制,嚴禁已淘汰的落后產能異地落戶和進園入區;支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升級,依法淘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產能。
2.提升化工園區安全風險管控水平。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門聯合工作機制,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要求組織開展化工園區(含化工集中區)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化工園區進行認定并公布名單,在認定基礎上開展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A級(高安全風險)的化工團區,原則上不得批準新、政、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并納入重點治理和監管范圍,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為A級的化工園區要予以頭閉退出;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B級(較高安全風險)的化工日區,原則上要限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2022年底前仍未達到C級(一般安全風險)或D級(較低安全風險)的化工區區要予以關閉退出。
3.深入開展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督促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風險隱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對于重大隱患要依法上報地方有關監管部門并實施掛牌督辦,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實現規范達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回頭看”,2020年底前要對安全風險評估等級為“紅、橙”的企業對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再次逐一進行核查,從源頭提開發證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企業、化工園區、監管部門信息共享、上下貫通, 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4.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安全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嚴格行業準入,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開展經營性運輸。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開展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防撞報警系統相關標準貫徹實施,2022年底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要全部強制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實行運輸過程實時定位及路徑記錄。嚴格執行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嚴格特大型公路橋梁、特長公路隧道、飲用水源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控。加強港口、機場、鐵路車站以及與鐵路接軌的專用線、專用鐵路等危險貨物裝卸、儲存場所和設施的安全監管,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進行清理整頓。鼓勵化工園區內具有上下游產業鏈關聯的企業運用管道輸送代替道路運輸,有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較大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應建設符合標準規范的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組織全面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
(二)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 36894-2018)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標準規范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經評估具備就地整改條件的,整改工作必須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實施搬遷的,在采取盡可能消減安全風險措能的基礎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納入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計劃的,要確保按期完成。嚴格落實化工園區空間規劃和土地規劃,保護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禁止在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布局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資集場所;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企業要保持足夠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嚴禁超設計量儲存,并盡可能減少儲存量,防止安全風險外溢。
2.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繼續推進“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的建設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上述系統裝備和使用率必須達到100%,未實現或未投用的,一律停產整改。推動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全流程自動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氯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已建成投用的必須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則上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確需布置的,應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規范》(GB 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設計、建設和加固。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粉塵爆炸危險性、中毒危險性的廠房(含裝置或車間)和倉庫內的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2020年8月前必須予以拆除。
3.深化精細化工企業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凡列入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范圍但未開展評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不得生產?,F有涉及確化、氧化、氯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必須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關產品生產工藝全流程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同時按照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指導意見,對相關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副產物進行熱穩定性測試和蒸館、干燥、儲存等單元操作的風險評估。強化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運用,已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企業要根據反應危險度等級和評估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補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時審查和修訂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設備設施滿足工藝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實有關評估建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停產盛頓。
4.推動技術創新。積極推廣應用機械化、自動化生產設備設施,實現機械化減人、自動化換人,降低高危崗位現場作業人員數量。加快新材料應用和新技術研發,研究生產過程危險化學品在線量減量技術路線和儲存數量減量方案,開發以低毒性、低反應活性的化學品替代高危險性化學品的工藝路線,開展緩和反應溫度、反應壓力等弱化反應條件的技術改造,積極推廣氣體泄漏微量快速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應器等先進技術方法的應用。聚氯乙烯生產企業按照《氯乙烯氣柜安全運行規程》和《氯乙烯氣柜安全保護措施改進方案》,進一步完善氯乙烯氣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標準。推進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管理指導意見,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工程設計、施工、設備建造、維護、監測標準,著力解決標準空白、滯后和標準執行不一致問題。制定出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和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標準等技術規范。
(三)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
1.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每年至少對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集中開展一次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事故教訓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對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開展至少次考核,考核和補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意見,開展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并按照新上崗人員培訓標準離崗培訓,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點崗位職工(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完成職業技能晉級培訓,2022年底前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要達到30%以上;嚴格從事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崗位人員的學歷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2022年底前,化工重點省份和設區的市至少扶持建設一所化工相關職業院校(舍技工院校),依托重點化工企業、化工園區或第三方專業機構成立實習實訓基地。
2.提高從業人員準入門檻。自2020年5月起,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新入職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新入職的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等及以上職業教育水平,新入職的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現有人員應在2022年底前達到相應水平。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嚴格精準監管執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計劃,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強化事故責任追究,經事故調查明確應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責。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建立企業安全技術和管理團隊,必須做出安全承諾并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不按規定作出安全承諾和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或安全承諾和報告失實的,要依法依規對有關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對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到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對其實施職業禁入。對發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嚴格執行督扣或吊銷安全許可證的有關規定。
2.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培植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企業,對一、二級標準化企業項目立項、擴產擴能、進區入園等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并減少執法檢查頻次。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內容和日常執法檢查重點內容有機結合,持續改進企業安全管理。
3.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結合本地區化工產業特點,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使用行為;全面整治違規違章問題,特別是強化對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的執法檢查;對發生過事故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對同類問題反復出現的依法從重處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督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的注冊生產經營范圍與實際是否一致,對于發現的問題企業,要認真甄別其行業屬性和風險,逐一明確并落實監管責任,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五)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1.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根據本地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數量、規模等情況,配齊配強滿足實際需要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制度,新入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在職人員每年復訓時間不少于2周。鼓勵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到大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崗位實訓。各省和有關市、縣要建立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檢查,持續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監管效率效果。
2.運用“互聯網十監管”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水平。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推進監管數據歸集共享,綜合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危險化學品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投用,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自動預警機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實現安全風險分類、分析、自動預警等功能。
3.強化社會化技術服務能力。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清單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導一批有能力信譽好的行業協會、技木機構、科研院所、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治理,為政府監管和企業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服務,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社會治理水平。嚴格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對設計不合規、出具虛假安全評價報告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第三方服務機構和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加強應急教授能力建設。合理規劃布局建設立足化工園區、輻射周邊、覆蓋主要貯存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授基地。強化長江干線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應急救援裝備配備,健全應急教授預案,開展實訓演練,指導企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辦法,并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對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動員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按照實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建立間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加快推進實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對于問題嚴重且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退出,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大力推廣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經驗做法,及時形成并推廣制度性成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對重點任務和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要實施評估,形成年度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建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專項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加強專項整治行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壓實責任,協調推進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特點,突出重點目標任務,制定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從項目準入、財稅、信貸、技術服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導危險化學品企業積極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進安全科技成果運用等。
(三)加強示范引領。各地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各階段重點任務的進展,及時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專項行動深入扎實有效開展。同時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支持,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導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計劃和進度安排,適時組織進行督促、指導、檢查,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重點任務。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組織專家深入基層一線,幫助相關中小企業解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改造、重大危險源監控等重點任務推進過程中的難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附件6
消防安全專項整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城市地下軌道交通、石油化工企業以及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2022年底前,城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
——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全面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得到明顯優化。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精準治理、源頭管控的火災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化技術,依托智慧城市建設,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2022年底前,全國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基本建成,差異化精準監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開工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2022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教能力明顯提升。
——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總體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并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劃線管理。各地區組織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使用單位,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
2.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各地區結合轄區老舊小區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等方面情況,按照“先急后緩”原則,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0年,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巢"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時間分類分批督辦整改。
3.加強規劃建設提供基礎保障。各地區將新建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在城市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各地區按照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有關標準要求。
4.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各地區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范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側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設施,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降低停車費用,形成普惠效應。對于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范管理居民停車。
5.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門予以積極配合、及時提供。2020年,組織各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管理機制,暢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開展四類場所消防安金治理。
1.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嚴格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建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取承諾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測試高層建筑室內清火檢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檢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自查商層建筑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四是每棟高層公共建筑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徽型消防站隊伍。各地區出臺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計劃,重點督辦整改一批高層建筑嚴重問題;2021年,排查登記的高層建筑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2022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嚴格落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對照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明確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要求任務,作為績效考核、運營管理考核重要指標,優化落實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部以功能分類分區、以店鋪為單元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三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組織整改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四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立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分區域建立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教援力量,每半年組織消防演練。2022年,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實現100%。
3.地下軌道交通疏散救授能力提升。各地區組織開展城市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授能力大提升專項行動,綜合客流高峰、建筑結構、安全出口、疏散路線、通風照明條件、電氣設備以及周邊消防救授力量、裝備器材等關鍵要素,組織相關部門系統評估每座地鐵站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制定實施三年優化提升計劃。2020年,組織完成風險評估、計劃制定以及綜合演練測試工作;2021年,全面加強改進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授能力; 2022年,建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勤聯動的地下軌道交通綜合應急教授體系。
4.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石化企業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全面落實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業要依據規范和行業標準組織更新改造老舊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業依法建立完善企業專(兼)職消防隊,根據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藝處置隊或工藝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貼近實戰的技能訓練和綜合演練,優化事故工藝處置措施。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中國海洋石油集團等中央石化企業以及地方石化企業制定工作方案、投入專項經費、明確工作責任,利用三年時間,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老舊消防設施改造、企業消防力量建設三項任務?;@區應積根探索應急資源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推動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斷業態等突出風險。
1.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各地區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桶戶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2020年起,各地區每年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亦整改一批老舊場所火災隱患問題。2022年,以街道鄉鎮為單位,老舊場所基本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業態突出風險治理。各行業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的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電池行為,建立公布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各地區組織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2022年,居民住宅區全部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住建部門等有關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施工現場違規搭建、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影鋼板房開展專項檢套,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組織分析評估本地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強化行業消防管理措施,引導產業安全發展,提高安全設射等級。
(四)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
1.加大鄉村火災隱想整治力度。相關地區加強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評估和管理,美中治理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培訓不到位等實出問題。各地區結合鄉村房改、水改、電政、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水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加快鄉村電氣線路、爐灶等用火用電安全改造升級,有效降低火災風險。
2.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依托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實施,將鄉村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研究完善鄉村消防專項規劃,同步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集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開鄉村抗御火災水平。2022年,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 2020年組織對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游糧區、醫療衛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等行業單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息,列出整改計劃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消防救援機構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技術服務。
2.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救授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業標桿示范單位;2021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22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六)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開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數據管理。各地區結合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系統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行業數據資源。2022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建成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2,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各地區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溫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頻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
3、加強基層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鶎泳C治、社區、網格等信息化管理平臺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塊,將消防工作有機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部門管理服務資源,綜合運用社會活理“人、地、事、物”等關聯數據信息,構建網絡化、社會化、信息化的基層消防管理體系。2020年,消防工作納入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聯網監控系統。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宣傳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相關班次培訓內容;司法行政機關加強消防普法宣傳的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內容和高校、高中新生軍訓課程;各級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有關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
2,加強重點人群分級分類培訓。各地區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社區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管理單位人員、重點單位員工、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群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22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美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財產安全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本地實施方素,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艱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動的部署發動。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本地區本行業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整袁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叔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全面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腺整治,強化政策支持,配套資金保障,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推進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分析共性問題,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本行業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開整體治理水平。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總結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省(區、市)政府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有級、縣級政府分級落實組織實施工作,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相關部門出臺配套支持政策意見,協同推進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專班,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研究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四、保障措施。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地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結合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清區建設、長江經濟帶、雄安新區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振興戰略等重點工作,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證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采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提供相應的治理政策支撐,殘保治理實效。
(三)強化示范引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部署推造的基礎上,組織一批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先行開展試點治理工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復制、易推廣的工作體系機制,形成典型示范效應。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標準規定。
(四)強化考核督導。此次專項整治作為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評內容以及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區要韓學制定本地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統籌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標,分階段開展檢查驗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務督查、日常檢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標權重,組織明察暗訪,及時通報,督促落實。
附件8
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加強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交通運輸與漁業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事故預防控制體系,扎實推進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航空運輸有效遏制人身傷亡事故發生;鐵路沿線環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隱患清零,鐵路安全基礎建設得到強化;港口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監控率100%,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設施設備明顯改善,客船、客滾船等“四類重點船舶”得到有效監管;郵政業安全治理現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運輸各領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漁業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進一步下降,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完善安全責任體系。
1.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及《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產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職責分工,嚴防失控漏管,細化履職行為規范,推動行業安全監管規范化標準化。
2.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切實落實責任,健全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管理。嚴格規范安全生產經費提取及使用,強化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教育和技術能力培訓,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著力補齊安全生產能力短板。
3.加快推進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運輸與漁業領域安全生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動行業全面實施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采取公開曝光、聯合懲戒等綜合治理措施,不斷凈化交通運輸與漁業生產市場環境。
(二)強化風險隱患預防控制。
1.深化重大風險防范化解。進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四項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將行業安全生產重大風險納入同級人民政府重大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內容,進一步摸排行業重點領域系統性、區域性、突發性安全生產風險,建立重大風險基礎信息、防控責任、監測監控、防范措施、應急處置5個清單,確保底數摸排到位,責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2.深化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嚴格按照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求,嚴格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整改銷號,強力開展重大隱患清零行動。指導督促企業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治理的長效機制。
3.深入開展典型事故教訓汲取。分析查找各領域近三年來發生的典型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實有效整改措施,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及時組織開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實施情況評估,切實發揮事故教訓沒取對交通運輸與漁業安全生產的“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作用。
(三)開展重點領域專業化治理。
1.開展民航安全專項治理。一是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突出機制建設,工作落實到人員、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產要素,更新隱患清單和危險源清單,執行隱患掛牌督辦制度。二是按照民航局關于季節運行、重大保障任務、安全專項工作等部暑,突出可控飛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險品運輸等重點安全風險,結合實際完善風險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三是針對機場凈空保護、鳥擊防范等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燃放煙花禮炮、焚燒秸稈垃圾、黑飛無人機、放飛孔明燈和氣球、建筑及施工機械翅高、放養鴿子等破壞機場凈空環境的行為。
2.深化鐵路沿線環境安全專項治理。一是鐵路沿線輕飄物及危樹整治。重點整治鐵路兩側500米范圍內的彩鋼板、防塵網、塑料薄膜、廣告幕布等輕體飄浮物和傾倒后影響鐵路設備設施的高大樹木,防止在大風天氣下被刮起后侵入鐵路限果。二是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違法行為的整治。重點整治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擅自建造建(構)筑物、取土、挖沙、挖溝、采空作業、堆放懸掛物品、上跨下穿管線、施工作業等違法行為。加強線路護坡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三是全面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對既有鐵路,全部完成劃定;對新建鐵路,在工程初步設計批準30日內完成劃定。所有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均按規定設立標樁。四是鐵路沿線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整治。重點整治鐵路沿線兩側建造、設立生產、加工、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險品的場所、倉庫,治理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防護距離隱患。
3.開展公鐵水并行交匯地段安全專項治理。一是防護設施不良整治。重點整治公鐵并行交匯地段防護樁(數、墻)、公跨鐵立交橋防拋網和橋梁防撞設施、限高防護架、安全警示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沒有按照規定設置安裝,或安全防護設施的防護等級標準過低,不能滿足安全防護要求的。安全防護設施維護管理不到位,導致缺失、破損、松脫墜落的。整治公跨鐵橋梁上路燈桿、交通監控等支撐裝置設置位置隱患,防止撞擊后墜落鐵路線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機動車違法駕駛整治。機動車在公鐵并行交匯地段超速、超載行駛,刮撞、損壞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交通標志、標線缺失、不準等。三是公跨鐵立交橋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鐵立交橋未組織固定資產移交,導致維護管理責任不明確、不落實的。四是船舶碰撞橋梁隱患治理??缭胶降拦?、鐵路、市政等橋梁水中橋墩未按規定設置防撞設施或防撞標準偏低,橋梁和橋區水城有關助航設施、警示標志設置不到位、維護不到位的。
4.開展郵政寄遞安全綜合治理。健全行業安全監管體制機制,落實中央和地方安全監管共同事權,推動安全監管支撐機構建設實現省級全覆蓋、市級穩步健全。完善寄遞渠道安全聯合監管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和資源共享,完善部門間違法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與協查機制,推動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寄遞渠道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評“指揮棒”作用,壓實部門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郵政企業做好風險點和危險源排查管控工作,規范寄遞協議服務安全管理,重點加強郵件快件處理場所、營業網點火災、車輛安全、作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5.開展水上涉客運輸安全治理。強化瓊州海峽、渤海灣、臺灣海峽、長江干線客(滾)運輸、島際涉客運輸和封閉水域涉客運輸安全監管,嚴禁旅游、滾裝、渡運等水上涉客運輸企業及船舶超經營范圍經營,嚴禁客船超碼頭靠泊能力???。嚴格執行客船惡劣天氣條件下禁限航規定,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船員培訓和船船維修保養。
6.開展載運危險化學品船舶安全治理。研究危險化學品貨主高質量選船機制建設,加快推進長江干線船舶洗艙站建設。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公司日常監管和年度審核,強化體系運行監督管理。嚴格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申報管理,嚴厲查處瞞報、謊報等違法行為。嚴禁單殼化學品船和600載重噸以上的單殼油船進入“兩橫一縱兩網十八線"水城航行。
7.開展航運樞紐大壩除險加固專項治理。組織航運樞紐大壩運行單位2020年6月底前按規定開展安全鑒定,根據安全鑒定情況分類予以整治,開展除險加固工作。
8.開展綜合客運樞紐安全治理。遵照《綜合客運樞紐服務規范綜合客運樞紐換乘區域設施設備配置要求》規定,綜合客運極紐應統籌設置應急通道,且方式間相互連接暢通;落實安檢制度,確保安檢質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備旅客、行包的安檢設施和人員;樞紐內重點區域設置應急隔離區。應建立應急指揮管理協調機構或工作機制,制定樞紐總體應急預案;在綜合客運樞紐換乘區域應設置防恐防爆、視頻監控、安全消防等設備,以及信息板、導向標志和廣播通信設備等。
9.加強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治理。嚴格落實《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等規定,強化設施檢測養護、設備運行維修、行車組織、客運組織、運行環境等各類風險管控,嚴防列車脫軌、列車沖突、橋隧結構坍塌、接觸網塌網、信號系統重大故障等險性事件發生;加強設施設備維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設施設備運行可靠性;開展城市軌道交通保護區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保護區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鉆探等作業的施工管理,嚴厲打擊違規施工作業、私搭亂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等危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
10.開展漁業生產專項治理。聚焦“拖網、刺網、潛捕”三類高危漁船和“碰撞、自沉、風災、火災”四類事故高發情形,做到排查整改、執法查處、督查督辦同步開展、貫通全程。重點對漁船脫檢脫管和船舶不適航、船員不適任,以及漁港水城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對安全隱患突出的地區和作業漁船進行重點整治,嚴厲打擊“超員超載超風級超航區”航行和冒險出海作業行為。
(四)開展突出問題集中整治。
1.強化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運危險貨物整治。重點整治鐵路運輸托運人托運危險貨物匿報謊報貨物品名、性質、重量,在普通貨物中夾帶運輸危險貨物,在危險貨物中央帶禁止配裝的貨物等非法行為。二是違規承運危險貨物整治。重點整治鐵路運輸企業在非危險貨物辦理站辦理危險貨物承運手續,鐵路運輸企業和托運人不按照操作規程包裝、裝卸、運輸危險貨物,鐵路運輸企業不按照規定建立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開展應急演練等行為。三是危險貨物儲存場所整治。重點整治鐵路貨場、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危險貨物裝卸、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規定開展安全評價,不落實安全責任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問題。
2.開展郵政涉恐涉爆專項治理。一是升級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推進寄遞風險綜合防控信息平臺建設,探索在重點地區開展實名收寄人臉識別、身份認證,加快推廣應用智能安檢設備,采取拍照上傳、視頻監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驗視實效,加強收寄驗視標識、安全檢查標識規范管理,堅決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遞渠道。二是突出重點地區整治。因地制宜強化分類指導,對寄往黨政機關、重點部位、重大活動舉辦地的郵件快件進行重點檢查,鼓勵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企業等方式開展集中安檢。三是突出薄弱環節整治。對航空和高鐵郵件快件,以及國際和港澳臺郵件快件進行全面防控安檢。加強寄遞安全公共宣傳,提高用戶依法用郵、安全用郵意識,配合對夾帶、謊報、哺報、匿報涉恐涉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觀故意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四是深入開展違法寄遞危險化學品整治,對危險化學品寄遞實施“零容忍”,督促寄遞企業嚴格執行《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不得收寄危險化學品。
3.強化砂石運輸行為治理。進一步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組織的八部委關于加強海砂開采、運輸、銷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繼續對海砂違法運輸實施嚴格管理。加強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門合作,推動建立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機制,建立健全非法采運砂案件行刑相互移送制度。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對“三無”采運砂船、裝卸作業站點、碼頭的源頭管理,形成政府領導、部門合作、企業負責的聯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運輸環境。
4.商漁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強轄區商漁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遏制商漁船碰撞事故發生。加強相關都門溝通合作,如大對商漁船船員的安全教育,督促商漁船船員按規定開啟和使用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強化航道動態管控和動態干預,嚴厲懲處商漁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規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推進實施漁港“港長制”。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加強漁港建設和管理改革的要求,加強駐港監管,推進實施“港長制”。推動開展追船漁港綜合管理改革,落實“港長”管港管人管漁管安全的責任,依托漁港綜合管理站,優化執法力量駐港監管,實現管理要素向漁港集聚,推動監管關口前移,全面提升漁業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漁船進出港報告為抓手,建立以船長報告為主、船舶“監護人”和基層漁業組織報告為輔的進出港報告機制,明確漁船出港前24小時之內要及時報告。做到已報抽查、未報必查,對未報告或檢查發現問題的漁船,視情節輕重納入安全記分管理或停航整改。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機制,實施常態化的泊港漁船登臨檢查制度,嚴防漁船“帶病”出港,把漁港打造成漁業管理的“岸上堡壘”。
6.開展漁業無線電管理專項治理。針對不按標準規范配備、擅自拆卸、故意關閉漁業無線電設備,擅自擦寫篡改電臺識別碼,設備信息未登記備案,以及“船碼不符、一船多碼、一碼多船”等突出問題進行專項集中整治。開展“插卡式”AIS設備研發與推廣應用,規范漁業無線電設備及其電臺識別碼管理,加快實施“寬帶入?!?切實提高險情事故應急處置和搜救成功率。推動建設,業與海事系統航行安全和海上搜救信息共享平臺,研究開發基于自動識別技術的商漁船防碰撞預警系統,推動實現商漁船防碰撞合理自動預警、即時規避。
7.開展漁業船員專項治理。針對漁船職務船員配備不齊和普通船員持證率偏低的突出問題,動員基層漁業管理部門,對漁業船員配備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切實掌握轄區漁業船員底數,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照職務船員配備標準,落實職務船員最低安全配員和持證上崗制度,督促船東組織船員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訓。采取岸上排、港口堵、海上查的方式,對職務船員配備鐵配和“人證不符”現象進行重點整治。同時,加強政策研究,創新漁業船員基本安全培訓和考試方法,細化工作方案,優化操作指南,拓寬培訓渠道,推行普通漁業船員線上遠程理論考試和實操視頻評估考核,及時公布考試題庫,讓廣大船員對水上求生、消防、急教和應急等基本安全知識做到應知應會,相關操作熟能生巧,切實提高普通船員持證上崗率。
8.開展中韓客貨班輪運輸安全管理提升行動。進一步完善中韓客貨班輪運輸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重點針對中韓客貨班輪運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船舶老舊、公司經營規模小散弱、岸基支持保障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開展安全管理提升行動。進一步壓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提高行業安全監管能力,改善中韓客貨班輪運輸安全生產條件,建立聯合檢查機制,開展安全檢查督導。建立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息洽理臺賬,督導企業限期整改銷號。
(五)加強水上交通與漁業安全生產源頭管理。
1.加強港口建設項目源頭管理。嚴格落實港口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和危險貨物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制度,按要求定期開展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集中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實施安全容量總量控制。對涉及爆炸性危險貨物裝卸、儲存的港口建設項目要嚴格控制;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新、改、擴建港口危險貨物建設項目嚴格落實部門聯合審批制度。港口危險貨物企業嚴格落實安全防護距離有關要求,涉及爆炸性物質的儲存設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2020年底前停止使用;其他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2022年底前停止使用。
2.強化水路運輸企業準入管理。強化水路運輸市場準入管理,嚴把企業經營資質準入關,辦理《船舶營業運輸證》配發、換發時,嚴格審查船舶相關登記、檢驗、安全管理等證書和委托管理協議等有效性,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發證。強化水路運輸管理制度落實,認真執行國內水路旅客運輸實名制管理規定,認真組織落實國內水路貨物運輸實名制,督促企業依法開展信息登記、保存和貨物檢查,深入開展國內水路運輸年度核查,加強信息共享力度。
3.完善水上交通安全執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實現安全監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監管盲區和監管漏洞,解決交叉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
4.健全漁業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漁業船員違法違規記分辦法》等規章制度,厘清漁業安全管理職貴邊界和權責清單,明確船籍港和靠泊港的管理職責。修訂完善漁業船員管理辦法、漁船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紫、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及無線電管理等相關規定,督促地方理順漁業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建立起符合中國國情的漁業安全治理體系。
(六)提升基礎支撐保障能力。
1.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基層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地方政府充實負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加強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戰略性政策儲備的能力。加強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配合。強化培訓教育,加強部門間培訓資源和專家庫共享,著力提升監管執法人員專業素養和能力。優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齊安全監管執法裝備設施。危險化學品貯存量大的港口所在地政府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要求,配齊配強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
2.強化基礎保障能力建設。一是督促航空產品制造商加強生產質量體系建設,建立航空器消防救授真火實訓基地。二是督促郵政企業保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健全責任體系、管理機制、基本制度,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三是建設水上交通緣合監管指揮系統,加快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海事監管、航海保障裝備設施建設。推進智慧海事工程建設。四是按照《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指南》要求,建成省級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加強港政、海事、海關等部門間相互配合、相互通報,嚴厲打擊匿報、謊報或夾帶危險貨物。綜合運用第三方檢查、“互聯網十監管”,提高安全監管水平。五是加大漁港基礎設施建設和漁船安全、消防、教生及通信導航等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力度,切實提升漁港安全停泊避風能力和漁船安全適航水平。
3.提升交通運輸與漁業應急能力。健全應急管理機制,推動各地行業應急管理融入地方應急管理體系,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專兼職應急教授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強化非預設場景應急演練和實戰演練,提升風險防范能力。
4.加強民航“三基”建設。一是加強一線崗位人員意識建設。實現執勤管理程序落地、職責履行到位,堅決杜絕有章不循、操作隨意、懈怠麻痹、在崗謀私以及擅離職守等違規問題發生。二是加強一線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茖W設置資質能力培訓課程,強化培訓質量監督,嚴把考核關口,實施針對性補充培訓,確保培訓計劃滿足實際需要。
5.大力提升港口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推進港口危險貨物企業2020年底前將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堆場、儲罐全部安裝使用安全監測監控裝備,未安裝或未使用的,一律停產整改。加強危險貨物儲罐的定期檢測。高危作業場所和環節2021年底前實現重要設施設備實時監測、智能感知和風險預警。港口客運企業按規定配備視頻監控系統、安檢設備(包括車輛安檢設備)、身份證識讀設備等,加強安檢查危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實施港口客運、危險貨物作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港口危險貨物儲存企業、裝卸企業主要安全管理人員中分別至少有2名、1名具有中級以上化工專業技術職稱或化工安全類注冊工程師資格,其中儲存企業主要安全管理人員中的中級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達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強化動火、受限空間、用電等特種作業的管理和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實施港口危險貨物職業技能競賽常態化機制。
6.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建立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教育增訓制度,加強關鍵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新進人員入職培訓、在職人員繼續教育??茖W設置行業一線崗位人員資質能力培訓課程,合理制定培訓計劃,切實保證培訓質量,嚴格考核把關,實施針對性補充培訓。
7.強化安全生產宣傳與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體系,加強對行業從業人員、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法治意識、責任意識、防護意識的宣傳教育,促進社會安全文化建設。制作和發放交通運輸與漁業生產事故警示教育錄,加強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安全知識進校園活動。加強新媒體在交通運輸與漁業生產安全社會宣傳教育上的應用,推進“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設。
8.完善漁業風險保障體系。鼓勵發展漁民互助保險等多種形式的漁業保險,推進漁業互助保險系統體制改革,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在漁業領域全面實施,指導漁業保險規范有序發展。指導中國漁業互保協會依法依規做好新設保險機構的籌建、報批、登記注冊和業務開展等相關工作,充分發揮保險在推進漁業產業發展、安全管理和防災減災中的機制優勢和漁區經濟社會“穩定器”“安全閥”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止漁民因災致貧返貧。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深化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方案,確定年度工作目標和總體工作目標,細化內容、實化措施、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到人。召開專項整治工作啟動會議,宣貫國務院安委會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單位具體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動員,明確工作要求及工作內容,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并將會議精神傳達至各基層單位和轄區企業。
(二)排查整洽(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結合各地交通運輸與漁業行業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國推廣??偨Y交通運輸與漁業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著力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安全生產重要理論和實踐創新轉化為法規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各部門、各單位分年度總結專項整治行動計劃開展情況,并報送交通運輸部安委辦和農業農村部安委辦,交通運輸部安委辦和農業農村部安委辦匯總梳理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2022年12月,交通運輸部安委辦和農業農村部安委辦分別對交通運輸與漁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進行全面總結,上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安排,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工作督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工作監督指導,及時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結合相關督查檢查的統一部署,適時對下級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隨機抽查,確保交通運輸與漁業安全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國務院安委會根據專項整治進展,適時通過督導、督查、暗訪等方式對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三)加大宣傳引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力量宣傳交通運輸與漁業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在重大風險排查、隱患治理和專項整治活動中,要主動聯系媒體,揭露一批長期影響交通運輸與迪業安全的“頑疾”,曝光一批違法單位和個人,形成威懾作用,切實營造安全氛圍。
附件11
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
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加強危險廢物、煤改氣、潔凈型煤、垃圾填埋場等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險廢物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體系、制度標準、工作機制。建立形成覆蓋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以下簡稱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危險廢物處置企業規劃布局規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效遏制;企業產生的屬性不明固體廢物鑒別鑒定率100%,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論證率100%,實現危險廢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長效化;加強“煤改氣”、潔凈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塵的貯存、處置等過程中同步落實安全規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發生,確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內容
(一)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
一是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督促相關單位建立規范化的危險廢物清單臺賬,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分區貯存,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 343302017)系列標準進行鑒別,并根據鑒別結果,嚴格落實貯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險廢物在運輸環節,按照危險貨物管理的有關法規標準執行。二是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危險等級、貯存設施、自行利用處置設施或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方式等有關資料和信息;危險廢物貯存不得超過一年,嚴禁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三是各地重點對轄區內化工園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單位及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照企業申報材料,檢查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情況,嚴厲打擊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的貯存、運輸、處置安全。
(二)完善危險廢物管理機制。
一是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嚴厲打擊不如實申報危險廢物行為或將危險廢物隱瞞為原料、中間產品的行為;在依法嚴肅查處的同時,納入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轉移聯單制度,督促危險廢物產生、運輸、接收單位嚴格落突安全管理規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險廢物流向,加強對危險廢物的動態監管。三是建立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修訂完善《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進一步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推動企業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三)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
各地根據地區危險廢物產生的類別、數量,合理規劃布點處置企業或企業自行利用處置等多種方式,加快區域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消除處置能力瓶頸,嚴防因處置不及時造成的安全風險。加快高危險等級危險廢物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
(四)開展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論證。
一是各地針對近年來的事故情況,組織開展企業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的全面摸排,建立臺賬。二是督促企業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開展安全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形成問題清單,制定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三是組織開展對評估和治理結果的監督檢查,對不落實相關評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嚴肅依法查處。
(五)開展“煤改氣”、潔凈型煤燃用過程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
合理確定“煤改氣”工程燃氣管道走向、敷設方式和燃氣設備設施的布局,加強施工安全管理,明確相關主管部門、屬地政府、燃氣供應企業、燃氣施工企業、用戶的安全管理職責,加大入戶檢查指導的頻次。構建潔凈型煤推廣使用過程的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指導地方有關部門進村入戶排查潔凈型煤爐具密封不嚴、積灰堵塞、排氣不暢、私自加蓋密封蓋等問題隱患,積極推廣使用一氧化碳濃度報警等安全裝置。加大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安全意識,嚴防中毒等事故發生。
(六)開展渣土和拉圾填理、污水處理過程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安全隱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納場常態監測機制,對垃圾堆體穩定性、可能存在的風險和應急預案可靠性等進行評估,取締非法渣土場。指導地方有關部門對輕工、紡織行業企業污水罐等環保設施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摸清污水處理等環保設施安全現狀,重點排查污水罐等環保設施的規劃、選址、設計、建造、使用、報廢等各環節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評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風險及影響范圍。
(七)加強粉塵企業安全風險管控。
切實吸取近年來粉塵爆炸事故教訓,加強粉塵涉爆企業除塵環保項目源頭把關,嚴格安全評估和審核驗收,確保粉塵收集、輸送、貯存等環節的環保設施設備符合粉塵防爆安全標準要求。進一步排查涉爆粉塵企業底數和安全狀況,督促企業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粉塵作業場所10人及以上企業為重點,聚焦除塵系統防爆、防范點燃源措施、粉塵清理處置等重點環節,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粉塵爆炸重特大事故發生。按照“摸清底數、突出重點、淘汰落后、綜合治理”的原則,深入開展塵肺病易發高發行業領域的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單位落實粉塵防控主體責任,確保實現治理目標。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4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本地區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辦法,并廣泛進行宣傳發動,對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動員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嚴格落實本方案重點整治內容,認真開展專項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問題和風險隱患摸排梳理,,落實各項安全整治主體責任,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推動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過程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問題,深入查找深層次原因,總結各地經驗做法,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過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動各項治理工作規范、安全開展。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重點任務和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要實施評估,形成年度報告和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報告并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加強重大問題協調;強化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責任落實,明確承擔相關職責的工作機構,確保工作有序有力推進。
(二)強化部門協同。各地區要明確部門分工,細化重點任務工作方案,明確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體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指導,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建立上下貫通、分工明確、共同負責的安全管理體制機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出臺支持安全專項整治的政策措施。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能源等部門要結合本職工作,研究制定相關具體政策措施,加強業務指導,破解整治過程中遇到的難題。
(四)嚴格督促指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收集、準確掌握轄區內、本領域安全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加強工作交流,建立工作臺賬,強化跟蹤督辦,對重點難點問題實行閉環管理,確保重點任務按期完成。
來源:銳意科技、安全科學與應急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