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市安監局信息提供日期:2019-01-09 16:16:00
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的部署和要求,深圳市安全監管局主動適應“放管服”大背景下安全培訓機構管理工作的需要,改革創新,探索建立安全培訓機構管理長效機制,營造更加公平、公開、公正的環境,以更大力度引導和支持安全培訓市場穩定、可持續發展,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強力支撐。近日,深圳市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出臺《深圳市安全監管局關于開展安全培訓機構登記及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深安監規〔2018〕6號)(以下簡稱《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锻ㄖ穼Π踩嘤枡C構登記的范圍、登記的條件、登記的程序以及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規范:(一)規定登記的范圍,兩類安全培訓機構必須開展登記工作,一類是在我市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0號)所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活動的安全培訓機構,另一類是在我市從事《深圳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號)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活動的安全培訓機構。(二)明確安全培訓機構的基本條件,采用國家安全生產行業標準《安全培訓機構基本條件》,明確設立安全培訓所需要的基本條件,具體包括管理人員及師資配備、組織架構、教學評估考核機制、教學場地及設備設施等。(三)進一步簡化登記程序?!锻ㄖ分幸幎藢嵭械怯浖靶畔⒐_的程序,該登記程序已進一步簡化,更好地服務企業,安全培訓機構只須按要求向轄區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申請,安全監管局收到安全培訓機構的申請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四)實行屬地化監管?!锻ㄖ分幸幎ㄊ邪踩O管局負責統籌指導,各區(新區)安全監管局按屬地管理原則做好轄區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并負責日常監管。(五)實現登記工作常態化?!锻ㄖ分袥]有對安全培訓機構申請登記作出時間限制,安全培訓機構可隨時向轄區安全監管局提出登記申請,但實行登記后,若基本條件發生變化應在10個工作日內告知轄區安全監管局,實現登記工作常態化。
同時,深圳市將推出安全培訓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對培訓機構的基本條件、師資情況、考試通過率情況、收費標準、學員滿意度評價、辦班計劃、規定的培訓大綱和學時要求執行情況、學員簽到情況等進行動態監管并信息公開,讓公眾充分、及時了解培訓機構的相關情況,自主選擇機構參加培訓。通過信息公開制度,促進培訓機構加強教學管理,提升服務水平,倒逼培訓質量。